部门概况
工作职责
基建处职责

一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,落实学校各项决定,努力完成学校各项建设任务。

二、负责学校土地管理,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拟定校园建设与维修改造整体规划,依据批准的整体规划制定和落实五年建设计划和年度建设目标。

三、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;负责各建设项目的选址、立项、征地、拆迁、报建、勘探、设计、施工管理等工作。

四、负责学校新征土地事宜和协调处理学校同周边的土地关系,依法盘活校园土地资源。

五、在校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负责起草、审核建设与维修项目招标文件,并参与相关招投标工作;负责各项目施工队伍的管理,工程合同(勘探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)的签订,施工图纸的会审、工程技术交底,设计变更核定,现场签证与协调工作;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的全面管理,组织工程验收,技术资料立卷、归档,固定资产的移交、保修工作,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。

六、按计划要求做好各基建项目的工程量核算,做好工程建设中材料和设备的信息收集、招标采购、监督管理工作;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,协助审计、财务审核工程预算,结算。

七、负责学校改建、扩建工程及维修项目的论证、预算、立项、质量、安全、进度、技术资料的管理。负责校园生态环境建设,负责校园亮化、绿化、美化规划、设计、施工与管理。

八、加强与省市区发改委、国土、规划、建设、电力、消防、人防、环保等基本建设相关部门的协调与联系,努力争取各职能部门的优惠政策,最大限度地为学校节约开支。

九、做好学校党委、行政及上级交办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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