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工作的有关安排与要求,学校制定了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章程实施专项督导工作方案》,并已于2017年9月26日经学校第七届党委会第48次会议研究通过,现予印发。为认真做好迎接专项督导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部门、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章程》,自觉遵守并执行章程规定,促进规范管理,提高依法治校工作水平。
2.各学院应对照章程规定,分析本学院管理职责落实情况,整理近1年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。
3.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依据本工作方案,扎实做好迎评工作,并于10月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总结及其支撑材料。
各部门、单位迎接专项督导工作中的具体问题,请及时与学校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联系。联系人:金涵,联系电话:69296,QQ:466278354。